· 3 月 25 日起,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;
驾驶员须知
1、“学法减分”主要有3种减分途径,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,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,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。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,目前广东暂时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成分途径。
2、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,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,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,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作不记分处理。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内通过“学法减分”可累计最高减免6分。
3、机动车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情形的,将取消本次学法减分的成绩,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,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同时,该驾驶人将被列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,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、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。
4、参加网上学习,需在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,每次学习时间须连续满5分钟,完成学习后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,考试合格的,一次减免1分。考试不合格的,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2次,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。
学习考试方式
手机上观看视频或文档学习累计30分钟后,直接参加考试,答对18题及以上可为本人驾驶证减1分,一个记分周期最多可减6分。